| 来源:法制日报

土地的东北端坟墓林立

被毁坏的梨树

被村民破坏的墙砸坏的电视机

眼睁睁看着长得正旺的树被拦腰砍断,宋德学说感觉就像刀砍在了自己身上一样
“心痛啊!”刚一开口,宋德学已是泪眼朦胧。不止宋德学,一提起被砍的上万棵树木,其他4个承包人也是心痛不已。
2008年4月1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红卫村。今年52岁、一脸黝黑的山东汉子宋德学,一早就蹲在了村东北的地里。半个时辰了,他呆呆地蹲着,一脸忧伤。
在他周围300亩土地上是大片被砍倒的树木。
事情发生在11天前。这十几天来,宋德学天天都要去地里转一圈。而在以前,宋德学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承包地里看一下这片茁壮成长的杨树。
让他心痛的是,这片三年来辛辛苦苦亲手栽下的树,就这样被砍掉了。眼睁睁看着长得正旺的树被拦腰砍断,宋德学说感觉就像刀砍在了自己身上一样。
“俺只是小股东,但这些年的积蓄都投入了,这三年来俺的时间也全花在了这里。”宋德学感慨万千。村东头这300亩地是他和4个“磕头”兄弟一起承包下来的,加上当初的承包费,前前后后他们已经投入了近百万元。
究竟宋德学和他的“磕头”兄弟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变故?他们种的树好端端为什么遭到了村民的强行砍伐?记者赶赴费县进行调查。
承包方突遭村民来“袭”
2008年3月21日10点半左右,宋德学等人正准备去地里补栽小杨树,突然发现,从红卫村方向过来一伙人,这伙人从地南端的路口拐了进来。“大约有50来人,手里拿着刀、锯和斧头等。”宋德学回忆,“这伙人一到地里,二话不说就开始砍树”。
“俺一看来了那么多人,就赶紧跑到地北边去了。”53岁的梁梅英回忆说,到后来村里的人几乎都来了,甚至要被人搀扶的老人也赶来了。“他们来站场(看热闹之意)。听说来了就可以分钱,每个人十块钱。”300亩地承包下来后,为了方便管理,宋德学他们在地里搭建了几间简易房子,来自附近村庄太平庄的梁梅英,一直在这里负责烧饭。
“一看人多,来势汹汹,俺们就都不敢出声。”赵庆平回忆,他们当即打了110报警。赵庆平正是这300亩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乙方。按宋德学的解释,是他们共同委托了赵庆平来签订承包合同的。
“警察很快就来了。镇上分管的副镇长也来了。”宋德学回忆。“但他们没有积极制止。村民也不管警察和镇领导的存在,村干部还当场煽动村民要抓紧砍,都砍光。”
“不到1个小时就砍光了。”宋德学说,后来林业局也下来进行了清点,其中包括三年生的杨树3081棵,五年生的雪松16棵,百年梨树一棵,桂花树2棵,还有刚栽下几天到一个月的杨树16700棵。
“村民是受了蛊惑,砍树是有人故意煽动的。”赵庆平他们一致认为,村民是受了现任有关村领导的指使才来砍树的。承包人之一的张胜军为此“出示”了他的证据———他用手机拍下的某村民的录像。
“他们还在喇叭里吆喝,家家户户都要有人来。”宋德学说,这也是村民承认的。由此,他们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的毁林事件。
3月23日,赵庆平5人联名递交了刑事控诉书,控告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徐兴元、村会计张文广等4人涉嫌盗伐林木,请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面对承包方的指控,4月1日下午,该村会计张文广回应说,对于村民砍树一事,村委是不知道的,他强调,他们是在树都被砍完之后才到的现场。因为,当天村里在搞计划生育工作,有一位村民要做引产手术,他们就陪着这位村民去了医院。在医院里接到电话,才知道村里出了事。“俺们也很重视,还打了110报警。村民多,杨树又脆,等俺赶到时,树都被砍完了。”张文广说。
警方则回应说,接到报案之后,费县公安局包括探沂镇派出所、探沂镇镇政府都非常重视,探沂镇派出所张所长第一时间就带领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制止。但由于群众多,而红卫村离镇上又比较远,等民警赶到时,毁林事件已基本结束。
各方说法有较大的出入。
宋德学一方坚持他们反应的情况是真实的。为此,他们提供了一张片长25分钟的dvd。这是他们于事发当时抢拍下来的录像。这张有点摇摇晃晃、画面不甚清晰的dvd,为我们部分还原了当天村民砍树的一个经过。
画面一开始,几辆警车和其他小车停在了房子东边的路上。紧接着是来站场的村民,他们三三两两站在了一起,或叉着腰,或双手插在口袋里,或踱着步,远远地看着,偶尔发出一两声评论。村会计张文广两次出现在镜头中。而此时宽阔的地里,还可见成排的树木。只见某个村民手起刀落,一棵碗口大的杨树便应声倒下了。拍摄到十分钟,画面中的人群渐渐散去,只留下满地横七竖八被砍倒的树木。
三年前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
3月31日,赵庆平一方第二次递交了刑事控告书,请求对红卫村党支部副书记等4人采取强制措施。
4月2日,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承包方递交的两份控诉书警方都已经收到。但目前“不能立案,立不了案”。
理由是,初步结论这属于一起群体性事件,矛盾的焦点就是土地纠纷,而在这块处于纷争的300亩土地性质没有确认之前,无法对本案定性,也就无法立案。
这就牵涉到三年前签订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
2005年10月25日,以费县探沂镇红卫村村民委员会和费县探沂镇王富村村民赵庆平为合同主体的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甲方红卫村村民委员会承诺将本村300亩土地承包给乙方赵庆平经营,承包期限30年,乙方则一次性付清土地承包费54万元。
红卫村前任党支部副书记田加重以及前任会计徐电来回忆了这份合同的签订。徐电来说,当时县里搞农村建设,要求村村通马路。红卫村村委研究后认为,要完成马路修筑以及机井架设工程,惟一的办法就是将村里的土地再发包。于是在2004年对村里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调整之后,他们预留了300亩土地留给村里来发包。
“当时在全村广播,动员村民来承包,但没有人愿意。”徐电来回忆,这时,恰好有人介绍了赵庆平,在经过村代表、村两委会成员的共同研究之后,决定将土地承包给赵庆平。
“承包方的实际出资是77万元,合同上是54万元,剩下的是介绍人的好处费。这300亩地也只有100来亩是好地。当时的价格相对来说已经不算低了。”徐电来说。
这份在当时看来并无不妥的土地承包合同,却被多方认为是诱发毁林事件的根源。
2005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田加富挪用了该承包费25.3万元用于赌博,东窗事发。据说群众对合同的质疑也由此开端。
现任村会计张文广说,当初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也没有经过村两委会研究通过,田加富是以个人意见把土地承包给了赵庆平,而且还是低价承包的,“一大半是好地。都是村民的土地。”
“村民多人多次反应情况,2006年信访都信访到北京了。”张雷介绍说,费县县政府非常重视,责成农业局、信访局、公安局和探沂镇镇政府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对村民反应的问题逐一调查,其中关于这份土地承包合同的调查认定,合同签订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向村民公开,没有履行应履行的程序。结论是:这是一份无效合同、非法合同。
“调查组向村民群众和赵庆平等承包人双方都明确告知了调查结论,合同是无效的。建议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争端。”张雷说,承包方在明知道合同违法的情况下,还继续在这片土地上栽树,这可能是引起村民愤怒的关键所在。
“毁林事件的发生有深刻的背景,焦点就是土地纠纷。”张雷说,鉴于红卫村村委会2006年7月已经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田加富以个人名义和赵庆平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因而在法院判决没有下来之前,公安机关对本次毁林事件就不好定性。
张雷透露,村民与赵庆平等承包人之间的纠纷不止这一起,以前也发生过几次,承包人也都报了警,警方也到现场勘察,但一直没有出结果,原因也在于此。
“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法院的判决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张雷说,县公安局对此次事件还是非常重视的,已经责成经侦大队和治安大队介入调查。现在,警方一方面在积极调查,一方面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张雷还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积极协调,希望法院尽快作出判决;另外,公安部门已经委托物价局对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但何时出结果尚未有日期。
但对于红卫村村委诉讼一事,赵庆平说他并不知情,他表示从未收到过法院的任何传票。
触犯了基本农田的红线?
“这300亩都是基本农田。”在采访中,多方表示,土地承包合同本身不合法,而承包人在土地上的经营也是违法的。
这300亩土地真的都是基本农田吗?
合同表明,这300亩土地“东至太来庄,西至青水沟,北至太来庄英家庄地,南至太红路”。按照合同的表述,费县国土资源局规划部工作人员察看了有关的图示,初步认为大部分可能是荒草地。
但鉴于规划图的比例是1:10000,正所谓“差之毫厘,缪之千里”,为了慎重起见,该局副局长让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
4月3日下午,费县国土资源局规划部工作人员到了现场,在对照规划图上的几个标志路线进行勘察之后,规划部工作人员初步认定“绝大部分属于基本农田”。
宋德学表示,他们并不知道这3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的事实。在当时村委给他们出具的有关证明表明,村东北的这块林地,属于村内五荒丘陵地。
“当初俺们承包时是按丘陵地承包的。承包之后,俺们请了大型铲车来把地里的石头清除,然后才栽的树。”宋德学说。
对于基本农田的保护,向来被称为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于基本农田的划分,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有不同的标准,费县因地处沂蒙山区,按照88%强的比例划分,甚至山坡上的土地都可能划分为基本农田。
但对于在基本农田上栽种树苗等违法行为,该负责人称,土地法只有相关的禁则,没有罚则,顶多只是限期整改,或并处罚金,但对于不限期整改如何处置尚无规定。
该负责人认为,就此次毁林事件来看,要进行分析。固然,承包方在基本农田上栽种树木是违法行为,但村民到地里砍树也是违法行为。(文/图 记者 朱雨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