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律师在线
  您的位置:新品快播网 >> 法律中心 >> 反腐风云  
包公故里大贪官
2008-2-22 8:59:00

    文/宾语车恂

  2006年11月7日上午,在安徽省铜陵市行政会议中心门前,从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的50名优秀年轻干部披红挂彩,在阵阵掌声中登上汽车前往各自的选派村任职,开始他们为期3年的选派工作。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广春在欢送仪式上讲话,希望选派干部在农村工作期间,努力树立公仆的崭新形象,圆满完成3年的选派工作。

  10天后,两名选派干部到市委组织部找吴广春汇报思想,被告知“吴部长出差了”。知情人说,吴广春是11月16日被安徽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的办案人员叫去谈话的。吴走后,再未回到他在铜陵市委的办公室。

  曾经是个好干部

  吴广春是合肥市肥东县解集乡人,以廉洁著称的宋代名臣包拯就出生在解集乡。由于包拯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吴广春少年时代常去包拯的家族祠堂听包公戏,看大人们虔诚地祭拜包公。小学时,吴广春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像包拯那样正直的人。

  1982年,吴广春从安徽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分到肥东县委组织部任干事。由于人缘好,有学历,组织能力强,两年后就被推选为团县委书记,先后获得合肥市和安徽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88年,当选为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9年,年仅34岁的吴广春成为肥东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被选派到安徽省委党校参加县处级干部培训班;1992年8月,在省委党校学习结束,一年后就升任肥东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兼县委党校校长。2000年9月,吴广春调任合肥郊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一年后成为区委书记、区长。

  吴广春的妻子浦振华也是肥东人,1989年吴广春担任肥东县委办公室主任后,一位老领导曾给夫妇俩开玩笑说:你(吴广春)的名字里有“春”,她(浦振华)的名字里有“华”,你俩的名字合在一起还愁没有“秋实”吗?仕途上顺风顺水的吴广春自然想“春华秋实”。在肥东县任职期间,他工作敬业,修身律己,给人留下了为人正派,为官清廉的印象。

  2002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合肥市郊区更名为包河区,区委书记吴广春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充满信心地提出,要把新包河做大、做强、做出名来!

  为了做大、做强,2003年包河区在全省县区中第一个明确提出力争“两个率先”(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2004年,全区的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六项重要经济指标均位居全省县区第一,区级财政收入位居全省城区之首,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继获得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省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区”、“全省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城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招商引资连续三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

  吴广春的“正面形象”为他赢得了荣誉和掌声。2005年,他以12.82万张的最高得票数被评选为“合肥市十大新闻人物”,被媒体誉为“是包河区38万人民的光荣与骄傲”。团中央、科技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把“五四”奖章、“全国科技进步先进个人”、“全省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授予他。

  “我很自豪,也很骄傲,因为我见证了一个新区的诞生,也见证了一个梦想的放飞。”2005年12月,吴广春在调离包河区赴任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前,和区委班子成员话别时,说得很动情。

  2006年11月16日,安徽省纪委对吴广春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2007年3月7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指定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同年4月28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吴广春涉嫌受贿对他刑事拘留,5月12日被执行逮捕。

  夫妻同贿带出“全家腐”

  吴广春是2000年9月成为合肥市郊区代区长的。法院查明,吴广春在担任代区长的15个月里,曾有两人为家属工作安排上的事找过他。

  2001年春天,原合肥市郊区某办主任阮某在一次私人宴会上给吴广春敬酒时,提到儿子小阮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请吴广春帮忙安排到区政府机关。吴正在兴头上,就答应毕业了会考虑的。当年9月,在吴广春的帮忙下,经郊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小阮被安排到区农机局工作。事后,阮某送了2000元“感谢费”。这是吴广春从政以来的“第一贿”,从此在他的心里埋下了“贿根”。

  不久,“春华”组合的另一半——浦振华登场了。浦振华原是肥东县自来水厂工人,2001年被调到合肥市郊区房产局,虽说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但其丈夫的身份,让人们看到了她的价值。

  首先接近浦振华的是房产局副局长费某。费某的妻子周某一直是区置业公司的临时工,为了妻子能尽快转正,2001年10月,费某通过浦振华找吴广春帮忙。费某是浦振华的领导,吴广春也想给妻子创造一个良好的人际环境,就在周某的申请报告上批示:请区人事局以后提请研究。转眼到了2002年1月,周某的转正问题还没有解决,费某就来到浦振华办公室,给了浦2000元移动电话缴费卡,浦嘴里说着“这多不好意思”,顺手把电话卡放进了抽屉里。当晚,吴广春到家后,浦振华把费某送电话卡的事告诉了他,要他“再给人事局交代一下”,吴广春“嗯嗯”着答应了。在吴的帮忙下,周某转为正式职工。

  案发后吴广春很后悔:假如我不收下这2000元,假如我让浦振华把电话卡退回去,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2001年底,吴广春登上合肥市郊区权力的顶峰,成为区委书记、区长,过了3个月,郊区更名为包河区,吴广春成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权力大了,求他办事、送礼的人也就多了,浦振华也开始为丈夫“理财”忙碌了。浦振华在房产局工作很清闲,一天到晚就忙活两件事:一是四处吃请,帮助丈夫收钱,二是到家后向吴广春转达行贿人的请托。有的时候,一天要赶几个场子,请她吃饭的人都要排队。

  2002年3月,包河区成立包河工业区,在吴广春的关照下,郊区经委副主任王玉林被提拔为工业区主任。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为感谢吴广春的关照,王玉林请浦振华吃饭时送给浦2万元,浦收下后告诉了吴广春。2003年,王玉林为了给从粮食系统下岗的弟弟找份工作,多次到吴广春办公室请吴帮忙,吴答应帮忙,并在王玉林弟弟的申请报告上作了批示。同年底的一天,王玉林为弟弟的工作安排问题再次请浦振华吃饭并送上2万元,浦收下后告诉了吴广春。转眼到了2004年底,王玉林弟弟的工作问题还是没解决,只好继续请浦振华吃饭。就这样,浦振华3顿饭就收获6万元。

  浦振华自己赶饭局,还经常和吴广春一同赴宴。2004年6月的一天,安徽华润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徐某请吴广春夫妇吃饭时,向吴提出想承建九华山菜市场改造工程,吴答应帮忙。饭后临走时,徐某塞给浦振华一个红色纸包,浦到家一看,是2万元购物卡,就告诉了吴广春。

  由于拽住浦振华这条“藤”,就能摸到吴广春给的“瓜”,给浦振华送钱的人越来越多,她的办公室、家里、饭店、茶楼等场所,都留下了众多行贿者的身影。在收钱和用权上,吴广春夫妇达成了默契:你收钱来我办事,你捞油水我“批示”。在浦振华收受钱物后,吴广春先后向有关部门“批示”28次,“打招呼”12次,夫唱妇随反串成了妇收夫纵!

  从2002年到2005年的短短4年间,吴广春相继收受80人送的187笔贿赂共计人民币140多万元,经浦振华之手收受的有145笔116.2万元。一时间,人们私下里流传一个说法:找吴通融,没谱(浦)不行。

  吴广春夫妇的行为也在影响着他们的子女,使子女对一些人送钱送物习以为常。2003年1月,包河区教委副主任张某被提拔为区教育局局长、书记。为表示感谢,这年春节前的一天,张某夫妇请吴广春一家人吃饭,吴广春因故未到,张某的妻子在饭店送给吴的两个孩子每人3000元,两个人高兴地收下了。

  2003年,安徽万振建设集团董事长万某在吴广春的支持下,承建了包河工业区的包河苑工程。在开发过程中,吴广春为万振公司节省了大量的拆迁补偿费等资金。为表示感谢,万某6次到吴广春家,送去现金和购物卡11万元。2004年8月,万某听说吴广春的女儿想在万振逍遥苑购买新房,在万振公司办公室送给吴的女儿15万元。

  吴广春夫妇都是土生土长的肥东人,在省城有众多亲属。随着吴广春在包河区走向权力的顶峰,这些亲属纷纷前来靠上这棵大树抢金夺银。

  肥东县市政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浦某与浦振华的父亲是朋友,浦振华尊称其为叔叔。吴广春在肥东县工作时,两个人就熟悉了。包河工业区立项后,在吴的关照下,浦某相继承揽了合肥银联彩印公司工程、小刘瓜子生产线基地工程、包河区广电中心工程等项目。2003年和2004年的春节前,浦某先后两次到浦振华的办公室送了1.5万元的“过节费”。吴广春觉得浦某挺会来事的,就把百邦创业园工程、包河区花园大道等项目都交给浦某做。浦某不断通过浦振华对吴广春“感谢”,吴广春不断把工程交给浦某承包,就这样,浦某先后6次共送给吴广春“感谢费”25.5万元。

  忏悔:对不起86岁的老母亲

  2007年10月25日上午,铜陵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广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邵伟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06年,吴广春在担任合肥市原郊区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包河区区委书记、人大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44.7万元、美元3500元,另有人民币174万余元、美元4980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起诉书认为,吴广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吴广春在安徽省纪委对他的“双规”期间与检察机关对他的侦查阶段均能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属于自首。

  公诉人念完长达43页的起诉书后,当审判长讯问他对起诉书的指控有没有异议时,吴广春表示:没有异议。

  吴广春的辩护人认为,吴广春在纪委调查前的2006年7月,就已经主动退还钱款81万元,要求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这一情节,予以从轻处罚。公诉人在答辩时否认了辩护人的这一说法。

  法庭最后陈述时,吴广春的眼圈红了。他说:“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领导岗位,非常不容易。我没有管理好自己,也没有管理好家庭,我感到十分痛心,后悔莫及。我所收受的钱物,全是亲戚、朋友来请托时送的,有90%的钱物是托我的爱人转送的,这些我最亲的人一步一步把我送上了法庭。我现在最希望得到的就是早日获得自由,为我那独自在老家农村生活、需要人照顾的86岁的老母亲尽孝心……”听到这里,他的那些参加旁听的亲属都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2007年12月29日下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吴广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吴广春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44.7万元、美元3500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人民币174万元、美元4980元,非法所得人民币28.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带出一批“大嘴干部”

  吴广春身为包河区主要领导,自身不正,聚敛钱财,他在任期间“贿(诲)人不倦”的示范作用,带坏了一个地方的风气,一批“大嘴干部”应运而生:包河区原副区长李必聪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8.28万元、美元2万元,被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王玉林受贿80余万元,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包河区民政局原局长李业棣受贿87万元,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安徽省纪委一位专家指出,吴广春对包河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灾难性的。吴在任时,做足了秀,谈足了廉,也出足了风头。吴在大小场合言必谈“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要求大家像包公那样“清如水、明如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洁之事不做、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但他自己却偏偏取了不义之财,做了不洁之事。

  吴广春曾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理论文章30多篇,有些还被评为全省社科类优秀论文一等奖,但在罪行败露在接受办案机关调查时,却恳求办案人员帮他找一本披露李真腐败案的书《地狱门前》,说是要参考一下准备写自己的忏悔录。在法庭上他埋怨别人把他送上了法庭。对此,本案公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把吴广春送上法庭的是他自己,并非他“最亲的人”。

摘自《检察风云》2008年第3期

 

推荐给朋友】【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新品快播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品快播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品快播网,您可以在中国和国际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费转载,但转载请注明出处,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新品快播网” 的作品,或注明“来源:XXX(非新品快播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凡属本网转载或本网会员上传的作品,若构成侵权,请及时通知本网,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敬删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