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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38元被逮个正着,嫌疑人戴头套指认现场。
昨日零时许,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乘火车到昆明才3天的杨某,因身上无钱,便起歹念,身藏水果刀摸黑来到昆明市天泽园小区附近的船房河边抢劫,被正好巡逻至此的巡警抓获。昨天下午,杨某指认了现场,为人性化执法,杨某头戴黑色头套。
深夜持刀抢劫当场被逮
零时许,船房河两岸漆黑一片。21岁的杨某摸摸空空的裤袋和藏在腰间的水果刀,动起抢劫的念头,他顺手拾起1根80多厘米长的木块,悄悄走向岸边一对男女。
黄某和女朋友张某正吃着零食,喝着啤酒。杨某手举木棒威胁黄某“拿出手机和现金”,黄某将女友揽向身后,见此,杨某将木棒放在地上后迅速从腰间取出1把20多厘米长的水果刀,对黄某晃动着,黄某只好任由对方将裤包里的38元钱搜走。杨某得手后,转身沿着道路向滇池路方向逃跑。黄某一路追赶大喊“抢人了”。
此时,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滇池路派出所民警张志伟驾车巡逻至天泽园小区附近的滇池路口,他立即停下车,掏出手枪大喊:“我是警察!”杨某将水果刀扔在路边后,没有反抗地被抓获。
昨日下午1时许,头戴黑色头套,只露出双眼和口、鼻的杨某来到船房河岸指认了现场。
一个头套体现人性化执法
“为什么要给犯罪嫌疑人戴头套?“这些人做了坏事,为什么不把他们的真面目示人?”围观的群众留下了一串疑问。
对此,警方介绍,这首先是体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未经法院审判前因尚未最终确认定罪,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戴上头套,是一种人性化执法的表现,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云南网-春城晚报 吕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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